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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发布了《2023世界能源可持续性评价报告——聚焦“一带一路”》(后简称“报告”),揭开了全球各个国家与地区,尤其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能源系统可持续性的时空分布特征和面临的问题。报告显示,世界各个地区的能源可持续性出现了明显的地区差异,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显著相关。
“目前中国和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国际环保协议,与31个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清华大学副校长杨斌说:“能源可持续发展是SDG7目标(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的主要内容,也是实现气候变化、消除贫困、经济增长等一系列国际发展议题的重要支柱。”
报告展现了“一带一路”下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成果:其中“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能源可及性显著提升,特别是农村电力普及率和清洁炊事燃料普及率,分别上升了 22.6%和17.3%;能源清洁度和能源效率也有一定的提升。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占全球人口44%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能源可持续性水平上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但值得注意的是,与代表着发达国家的OECD国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仍然存在差距。
“差距主要体现在清洁、炊事燃料普及率、电气化率、可再生能源比例、空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能源强度等五项指标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助理鲁玺解释。
不同地区在能源可持续性上存在着差异性问题。报告研究发现,在撒哈拉以南地区,能源需求的满足,包括可及性和可支付性是能源可持续性的较大短板;对于南亚、中东与北非和东亚三个中等水平地区来说,共性问题表现为能源清洁度过低,而每个地区依次较大的问题为污染物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比例以及碳排放强度等三个指标;欧洲和美洲地区的能源可持续性表现较好,但瓶颈在于能源清洁性的提升速度能否进一步加快。
“世界各个地区资源禀赋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水平和能源的科技型的资源与能源可持续性存在较大的关联性。”“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建宇说。
据报告研究发现,在撒哈拉非洲以南地区,2020年仍有7.5亿人无法用电,26亿人未能使用清洁的炊事燃料能源。能源可及性成为当地较大短板。对低收入国家来说,能源贫困的解决是制定能源战略的核心痛点。
报告对于这一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路径:当前,可再生能源中的陆上风电与光伏在技术和经济性上已达到成熟水平,而越来越多的政府和金融机构承诺不再投资化石能源项目,在这一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应成为解决低收入国家能源贫困问题的主要手段。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在是一个很大的机遇。”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研究员刘丽丽和团队正在开展有关光伏、风电产业的调研工作,“目前这些能源的供应还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且在部分地区存在弃电的情况。这个系统性的问题需要逐步解决。”
对于中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达国家要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报告还提出了多个关键性问题:现有能源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有序淘汰与清洁能源的发展成为中等发达国家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发力点。此外,对于能源可持续性较为先进的高收入国家,特别是在2022年经历了能源危机的欧洲国家来说,如何提升可再生能源比例,实现能源清洁转型是当前能源发展的重点所在。
多年关注能源可持续发展工作,世界资源研究所北京代表处副代表房伟权认为,要开始探索国际间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这种合作不能停留在交流上,而是需要一些实质性的动作。”
报告建议,要解决过去十年间全球能源可持续性发展在地区和国家层面的不平衡性的问题,需要世界各国在能源和气候领域开展更为密切和实际的合作,包括治理体系、金融投资、技术研发等各个方面的一致行动。
据研究数据显示,自中国首倡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正式提出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能源可持续性发展速度显著加快,表明“一带一路”合作的开展与各国能源可持续性进步间存在正向关联。
在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院长贺克斌看来,“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大力发展风光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加强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将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间资源、技术互补的优势,为能源贫困国家获得清洁高效的能源提供帮助,也为全球能源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机遇。”